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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Jun
2022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专栏(三十一):习近平总书记这篇人权重要文章的10个要点
发布者:fundo 浏览次数:1994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刊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2月25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笔记君为您梳理了这篇重要文章的10个要点,一起学习领会!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举起“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鲜明宣示了救国救民、争取人权的主张。党的百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都牢牢把握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领导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中国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利保障不断向前推进。


2.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打下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我们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

我们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大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

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们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是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

我们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提供了中国方案。


3.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主要特征

在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是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三是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

四是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

五是坚持依法保障人权。

六是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

以上6条,既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主要特征,又是我们在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要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坚持好、发展好。


4. 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重点工作

第一,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第二,加强人权法治保障。

第三,弘扬正确人权观。

第四,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

第五,积极开展国际人权斗争。


5.“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不断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进程”。要坚持中国人权发展道路,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统筹推进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思想文化、公平正义、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建设,全面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


6.“加强人权法治保障”

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坚决杜绝因司法不公而造成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事情发生。

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


7. “弘扬正确人权观”

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场合广泛开展人权宣传和知识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氛围。

要在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人权知识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人员,如公安、法院、检察、民政、社保、卫健、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的人权知识培训。

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更有保障。

要依托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提炼原创性概念,发展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要加强人权智库和人权研究基地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理论扎实、学术精湛、熟悉国际规则、会讲中国人权故事的高端人权专家。


8. “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

我们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要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广泛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发挥建设性作用。

要充分发挥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等的作用,增强对联合国等多边人权机构的影响力。


9.“积极开展国际人权斗争

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有人权,不能以别的国家的标准来衡量,更不能搞双重标准,甚至把人权当作干涉别国内政的政治工具。

要把握战略主动。

要着力讲好中国人权故事,运用形象化、具体化的表达方式,增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要最大限度凝聚国际人权共识,占据人权道义制高点。要指导海外中国企业增强人权意识和自信,有效应对一些西方国家策划的人权滥诉。


10.“担负起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历史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历史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落实好。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提高认识,增强自信,主动做好尊重和保障人权各项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形成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合力。